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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工大! 发表于 2008-5-17 18:25

今天下午五点半左右在六公寓门前看到的一幕

时间:今天下午五点半左右
地点:六公寓门前
人物:甲方:一个男生;乙方:两个男生(至少是貌似)
起因:乙方张贴海报(关于山东大学生软件设计比赛,主办方是山东省抑或济南市某单位),覆盖了甲方的海报(未看到内容)
经过:(本人向来不愿作看客,所以只客观陈述我所看到的片断)
            。。。
          乙方:(一边撕透明胶布一边说)“那你给我想个办法!”
          甲方:“这是人家刚贴上去的。。。你这样怎么也说不过去啊。”
          乙方:不说话,继续贴。
          甲方:不说话,看着他们贴。
          乙方贴完后转身走开,甲方立即将海报摘下,但乙方其实并未离开。
          到这个时候我已经走到六公寓南面那个下坡了,听见:
          乙方:(高声说)“你给我撕下来的!”
          甲方:“(那个海报是)我刚刚贴上去的。”
          乙方:(高声重复)“你给我撕下来的!”
          甲方:“我事先已经跟你们说过了。”
          乙方:“你给我贴上去”
          甲方:“不贴。。。”
结果:不知,哪位朋友可以补充一下么?
          个人观点,倾向于支持甲方,乙方给人感觉态度蛮横不讲理,甲方较为憨厚,但坚决不软弱。

沙罗-双树 发表于 2008-5-17 18:26

[em07] 大家都理智点就好啦

guagua 发表于 2008-5-17 18:30

要打架吗?

ljy 发表于 2008-5-17 18:35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阿弥陀佛。。。。

完美世界 发表于 2008-5-17 18:35

哎。现在啊
学校的活动搞的太多了
学校的
学院的
基础学部的
社团的
真不懂学校是怎么想的
弄得大一的和我们周末比上课都累

zzshaka 发表于 2008-5-17 18:39

什么跟什么啊

哎...

爱在西元前 发表于 2008-5-17 20:17

有些帖海报的,确实要注意点,我周一上午贴的通知,汽车学院很重要的一个通知,结果,中午被一个卖东西的覆盖了,很无语。。。

流动的空气 发表于 2008-5-17 20:25

贴个海报都能吵吵起来,哎~~
这点人要宣扬革命思想不得文攻武卫啊!

归隐山林 发表于 2008-5-17 23:43

咱们学校的张贴一直是很乱的……

jay.sun 发表于 2008-5-18 00:08

還是貼辦證廣告的比較文明
從來都是來無影去無蹤
不會發生言語的碰撞

于是非 发表于 2008-5-18 05:32

[quote]原帖由 [i]完美世界[/i] 于 2008-5-17 18:35 发表 [url=http://bbs.ghtt.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88990&ptid=108269][img]http://bbs.ghtt.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哎。现在啊
学校的活动搞的太多了
学校的
学院的
基础学部的
社团的
真不懂学校是怎么想的
弄得大一的和我们周末比上课都累 [/quote]
非常支持......有意义的几乎没有,想搞点真正想做的又被学校推三阻四

050110411 发表于 2008-5-18 21:01

[quote]原帖由 [i]沙罗-双树[/i] 于 2008-5-17 18:26 发表 [url=http://bbs.ghtt.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88941&ptid=108269][img]http://bbs.ghtt.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em07] 大家都理智点就好啦 [/quote]
不是理智与不理智的问题,是有没有素质的问题

转角遇到150 发表于 2008-5-18 21:19

这个。。。

哥也 发表于 2008-5-18 21:28

分配不合理的原因 [em25]

sworder 发表于 2008-5-18 22:16

其实

可以再竖起一个牌子

牛逼人物 发表于 2008-5-18 22:27

换成电子的,轮流显示就行了!!![em03]

爱因 发表于 2008-5-18 22:31

装X牛X傻X只有一线之隔

[[i] 本帖最后由 爱因 于 2008-5-18 22:34 编辑 [/i]]

sundavid 发表于 2008-5-19 10:39

咱们学校是不是应该多树几块公告板?

moto 发表于 2008-5-19 10:50

就这点事,等工作了
回头看这算个啥。。。。
就是为了让你接受社会的GP秩序

绝爱流氓~ 发表于 2008-5-20 10:32

我观点鲜明:支持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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