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转帖]山东将立法规定死亡1人以上事故每人至少赔20万

[转帖]山东将立法规定死亡1人以上事故每人至少赔20万

本报讯 (记者丛民 通讯员筱鹏)《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日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依法逐级上报,每人赔偿额度不得少于20万元。

  据了解,提请审议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中规定,各县级以上政府都应当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区域性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基地,配经营单位也应当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相应救援装备、器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条例同时规定,对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道路交通、消防、煤矿、建筑、特种设备、铁路、民航、海上交通和渔业等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事故伤亡情况,报同级安监部门。事故中的死亡者家属,除依法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外,生产 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还应当向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死亡者家属获得的工伤保险补偿和死亡赔偿金的总额不得少于20万元。

怎么是罗兰!

TOP

现在的这个赔偿体制很有问题

许多事故为了不成为“重大事故”

就隐瞒真实死亡人数

这个我在《新闻调查》上看过

死了30多人就报了8个

工作2整年,积蓄1点点,房子0平米

TOP

法律本身已经够严厉,严重的是太多的有法不一,如何监督,这是一个大问题!!!!
传说有一种鸟,每天从城市的上空飞过,含沙射影似的望着这熙熙攘攘的人群,然后在这陌生的城市上空静静的盘旋,傍晚归巢,把人们所有的思念留在天空,最后归巢!我期望见到这种鸟,不为什么,只因为我想你了。

TOP

金钱永远在生命之下

应该防患于未然才对

TOP

还是不发生伤亡的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