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指见沙” “国家”何以“尊严”任不寐 (下)
个人存在不仅是我们这个世界的第一个事实,也是它唯一的事实。“爱国主义者”看不到“国家”的背后是几个极端利己主义者。我们有必要指出,“国家”不过是一副面具。
人类可以这样化分为两类:承认自己是利己主义者的利己主义者----这类人的确是少数,和否认自己是利己主义者的利己主义者----这类人很多,民族、国家、人民、集体、社会、大多数等等“大义名分”是他们千古不变的面具。撕破脸皮的国家主义者的宣言是:“朕即国家”;半掩朱颜的国家主义者的法律是:“批评领袖就是反对国家”。由于“国家”不能“亲自”解受礼拜,因此“朕”是大义名分的热烈鼓吹者和最后受益人。他们以国家名义占有个人财产,践踏个人權利。霍布斯认为“公共权威”的建立可以制止人们的偏私与天然冲突(他对人性理解是片面的),给社会提供“安全保障”,事实上,这个“公共权威”----由于它必然以代理人的形式出现----正是一种潜在的“偏私”和“冲突”; 在缺乏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这个代表者或篡夺者是最大的“偏私”和最大的“冲突”。
社会本位主义实际上恰恰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即权力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者在批评国家主义时,必须看到国家面具后面的篡夺者。把篡权者当做国家主义者来批判,可能要冒“表扬”他的风险,他自己并不相信“社会本位主义”的教条,更无社会本位主义批判哲学的道德真诚。
东方專制主义假原始的民族-国家主义之名,以排外为名行排挤自由之实的阴谋,从近代以来,从马嘎尔尼以来,在每次“维新”导致的国家合法性危机之际,反复发作。这是一个令人绝望的“历史经验”或“政治传统”。这是一个已经变成了“阳谋”的阴谋。“民族-国家主义”是集权主义充分利用人之劣性而发动的一场阴谋。这场阴谋经常在转移国内危机时被当作最佳政治智慧来使用,现在看来,它既使已经臭名昭箸但仍可望遗臭万年。
馬克思主义最坚定地反击国家主义,它把利维坦从神殿中打了出来,锻造成一把锄头(即人的工具),并预言这把锄头将日益破旧,在世界范围内,随经济发展,随“个人联合体”的建立,将被丢弃到“应该去的地方,和青铜器等古董放在一起”(恩格斯)。在正统馬克思主义者看来,“国家尊严”这个概念是可笑的,因为你如何能说“工具”,比如一把“锄头”,有尊严呢?如果“国家”如果不断“尊严”,就不可能“不断消亡”。民族主义和持世界主义立场的共產主义也是对立的。这是馬克思主义的常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理解在1933年5月10日日纳粹黨徒在戈培尔鼓动下的焚书暴行中,馬克思的作品同样因“反对德意志精神”也被付之一炬。但馬克思主义并不是彻底的个人本位主义,“阶级”和“国家”存在一种置换的风险,就象在历史主义对达尔文主义的批判中,“历史法则”和“自然法则”存在置换的问题一样。馬克思主义对国家主义的扬弃采取階級主义的形式,而階級主义往往向国家主义回归,甚至采取更不人道的方式复壁国家主义——当階級领袖和国家领袖两位一体的时候尤其如此。
作为思维世界的事实,“民族-国家”何以“尊严”?
作为思维世界的“事实”,“国家”存在。但我认为,国族中心主义远远不是最高尚的哲学,可以说与“尊严”和道义无关。别尔嘉耶夫说:
“民族主义比国家主义更能诱惑人和奴役人。……民族的利己主义同个体人的利己主义一样不道德,一样应该受到谴责。而一般人却把民族利己主义认作人的道德责任…当人的邪恶注入那种被判为理想和超个体的价值,即集体的真实性时,邪恶就转化为善良,甚至还转化为责任。…民族主义最宠爱谎言。…民族与人民是两码事。对自己人民的爱,显露人的善良情感;而民族主义则需要仇恨和鄙弃其他的人民。民族主义是潜在的战争。当人们谈论经由民族主义产生的众多的沸沸扬扬的谎言,如民族的理想、民族的幸福、民族的统一、民族的使命等时,那‘民族的’仅仅指拥有特权并占据统治地位的少数人和拥有财产的階級。…民族主义都不关注人…民族自我中心主义、自命不凡同个体人的这类东西没有任何区别,全都是恶和愚蠢。……人早已被它搅得昏昏然,即使最平庸和最愚蠢恶人,也自信自己分领到了民族的和人民的圣光,会顿觉自己顶天立地。这种奴役与诱惑之所以具有如此魅力,原因之一就是它给人以强烈的拔高感。…情感冲动在民族主义那里泛滥成灾。”
其次,我们得区分两种不同的种族中心主义思潮。一种是肯定的民族主义。这种民族主义鼓吹热爱自己的民族,但也深刻地反省本民族的各种劣根性,同时不持排外主义的情绪或阴谋贬低异族。这种民族主义可以勉强说是“积极”的和“成熟”的民族主义。尽管它未必是高尚的,但它是正常的,至少是可以理解的。与之相对立的是否定的民族主义,这种民族主义唯我独尊,完全否定异族文化。否定的民族主义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进攻性的否定民族主义,如“优秀种族统治论”和“天下论”。这种民族主义是人类战争的理论策源地,它本身就是“反对人类罪行”。与之相对的否定民族主义是防御性的否定民族主义。这种族主义因自身文化处弱势地位而拒绝参与全球化进程,并总是从“美国也有臭虫”和“国情特殊”这两种发现中说明自己的合法性,这种消极的态度置本民族于世界潮流之外,并成为文化愚昧和政治專制最后的护身符。“国粹”派是这种实用主义的民族自卑证的突出代表。否定的民族主义不仅不尊重个人尊严,而且必然以“国家尊严”的名义践踏个人尊严,也破坏对世界性问题的负责任的国际合作。
霍克海默在批判同一论的同时,也提醒我们警惕“过分的经验论导致事实的神圣化”这种新的片面性。我们说“国家”是一种虚妄,是指把观念中的“国家”作为经验事实这种努力。“国家”作为一种观念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它以至少以下几种“指代工具”的形式存在于话语世界:
第一、“指代”确实被授权的、在某些特定时期并仅仅在这样的时期就某些事项并仅仅就某些事项代表我们的“政府”。梁启超说,爱国主义要严“国家”和“政府”之分,我赞同这个观点,但我的结论可能正相反,爱“政府”比爱“国家”更真实,因为政府毕竟是人组成的,“国家”却不存在。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样的“政府”是“可爱”的。
第二、“指代”“祖国”。“祖国”是一种道德上的判断,是一种历史性的“道德需要”。贝内德托-克罗齐说“对祖国之爱是一种道德观念。……既然祖国是一种道德观念,因此它与自由思想有着紧密的联系。”爱祖国的前提同样是在道德上,“祖国必需是可爱的”。
第三、“国家”是精神世界的事实或实体性概念,它不能下落到现实。它有助于思维的“便利”,是思维运动的概念工具。它与“爱”和“尊严”无必然联系。
第四、“指代”与某一生存空间相吻合的、互相联系的、在某些方面“同质”的人文关系和非人文关系的总和。它是文学的对象,不是哲学的对象。
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无论是炎赤部落的冲突,还是伯罗奔尼撒半岛上的城邦之战,部族之间为生存资源和集体荣誉交恶由来已久。罗马帝国的崩溃开始形成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的基本轮廓,它的崩溃方式及基督教的整合作用,形成了欧洲多国体系下的“竞争中的繁荣”这一特殊的西方民族国家主义。在东方,草原部落的历史性骚扰,近代西方野蛮的“撞击”特别是日本疯狂的侵略,以及近代以来东方世界反殖民×义的胜利,形成了一种“防御下的安全”这一特殊的东方民族国家主义。至少在本世纪中叶以前,世界史是民族国家主义不断强化的历史。
仅仅从上述思维事实中的工具价值、次价值或“次终极”(蒂利希)的角度,我们来探讨维护“国家次尊严”的具体方式。维护“国家尊严”的主体是所有这个国家的个人,特别是部分人组成的“政府”。非民选政府本身就是对“国家尊严”的侮辱。因此我们只能探讨民选政府维护“国家尊严”的具体形式。
“尊严”首先是一个伦理范畴,“国家”有“尊严”,等于说这个国家是“高尚”的或具有“道德”的“国格”。“国家尊严”在三个伦理范畴中实现:“国家自尊”、“国家被尊重”和“国家自尊与被尊重的统一”。
1 、“国家自尊”是“国家尊严”的基础。“人先自辱而后人辱之”,这个判断也适用于“国家自尊”。“国家自尊”分两个方面,一是肯定的“国家自尊”,一是否定的“国家自尊”。“肯定的国家自尊”是指“国家”必需建立尊重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制度,弘扬尊重公民权利的文化以及发展与公民幸福密切相关的经济实力;即“国家”的制度尊严、文化尊严和实力尊严。
尊重人權是“国家自尊”最基本的内容。批评虚伪的人權不能转移到批评人权本身。现在中国有人企图把对虚伪的人權的批判转移为对人權本身的批判,这种技俩有辱“国家尊严”。你批评美国的人權政策虚伪,那么,你的人權政策就应比美国的更真实,而不是你放弃人權理念;你批判一个伪善者杀人,并不意味着你因此有理由放弃善、选择杀人,而是意味着你应该不伪善地不杀人。
关心自己国家的人權问题的第一理由是“这是自己的责任”而与他国无关,现在我们发现,为“拒绝对中国人權关注”而辩护成了“中国”的责任,而“应该改善中国人權”变成了美国的责任!还有比这更侮辱“中国国家尊严”的了吗?“暂停与美国在人權领域的对话”,这就把“美帝国主义”置于“道德”或“尊严”的境地;因为“对话”中的“人權”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本来是中国人应最关心的(当然这与人權问题国际化不矛盾),这样一来仿佛变成了美国人特别关心而“我们无所谓”了!这种政策就像两个家族吵架,甲以殴打自己的家族成
员来威胁乙方一样。这可能意外地维护了美国的“国家尊严”而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尊严”。
这里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实力尊严。
第一、“落后就要挨打”与其说是我们这个民族以血的代价换来的历史经验;不如说是生存恐惧和异族冲突型历史中生长出的一种精神状态。“落后”与“挨打”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只有或然联系。它不是史实。否则的话,这个世界将没有一天安宁,将永远处于战争状态。因为在世界版图上永远存在相对“落后”的国家和相对发达的国家。古巴应该“挨”美国“打”,墨西哥早就应该不存在了。但这显然不是事实,我相信世界上讲道理的国家越来越多了,人类毕竟在进步,一个落后民族的历史经验和精神体验不具有普遍意义。这种逻辑意味着对世界公理的毫无信心和自己也不遵守国际公德这种实用的心态,它意味着自己对比自己落后的国家拥有或保留“打”的“责任”。这不仅是“冷战思维”,而且完全是“原始思维”。这种思想恰恰是新的世界不安宁、军备竞赛(它为进行军备竞赛提供了合法性)、各种不负责任的疯狂政策的心理根源。
但显然我们是落后的。我们这个民族以沉重的血的代价换来的更重要的经验是:我们之所以落后是因为我们历史上奉行的那套制度和文化必须改革;而我们改革的目的是让人民富裕和自由起来而不是让“国家”强大起来或强横起来,也能够“那样”蛮不讲理。同时,中国人在“列强”到来之前以及之后,就一直在互相殴打,这种殴打的残酷性一点也不比洋人的暴×逊色。互相殴打是“落后”的原因,也是“落后”的证明。
第二、军事实力不等于实力尊严。苏联为维护苏联军事尊严最后解体了。我们周围那个邻国,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在亚洲的军事强国的徘行榜上名列前茅;但这个国家的人民经常挨饿,甚至靠国际救济维生,这个国家有什么尊严可言?瑞士比它“尊严”得多。军事实力最多是国家尊严在野蛮时代的实现形式之一。在新野蛮时代,在这个疯人院世界,军事力量真正的体现方式是军事动员能力,主要表现在公民富裕水平和支持正义的军事行动的公民意愿。
最后,实力尊严绝不是获取一种能够在国际社会中蛮不讲理的能力。我们批评霸权主义行径并不意味着我们嫉妒霸权并谋求有朝一日我们可以取而代之、有朝一日我们也“强横起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天下是中国人的天下”。中国文化中有一种造反传统,“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异族不是主子就是番子“(鲁迅);每个人厌恶强权却总想取而代之。这是强权崇拜而不是对强权的超越,毋宁说是一种更深刻的复辟。用林语堂的话讲,这种否定就是实现从被人屁股到踢别人屁股的翻身解放。这与”尊严“背道而驰。
“否定的国家自尊”是指一个民族意识的自觉。包括民族对自身灾难和丑恶的反省能力和对自身罪恶的忏悔精神。这是一个成熟的、进取的、向上的民族最重要的素质。“自胜者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相反,专门热衷于挑剔异族的缺点而暗示自己伟大的民族是幼稚的、消极的也不可能有进步的。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这个民族向来缺乏忏悔精神。不但如此,群众倾向于把本国从事忏悔工作的人漫骂为卖国贼,多少深刻的思想家被这种疯狂的“爱国主义者”为显示自己爱国或为博取“国家”的报酬祭了刀!这种偏执的“爱国主义”掩盖了一种疯狂的
自私和卑怯;把别人垢骂为汉奸意味着把自己说成是爱国者,因践踏别人尊严而疯狂摄取自身的虚荣和某种赏赐。同时,谁都知道,远距离咒骂外国人,从来不须要任何勇气,而是可以尽情表演“正义感”和“勇敢”的。这些伪勇敢者敢对“贪污犯”和“嫖客”们“说不”吗?他们敢对身边经常发生的人道主义灾难哪怕稍微正视一下吗?从来不敢。这就是“爱国者”精明的无耻。“民族-爱国主义者”因素质的局限理解不了鲁讯,也理解不了恰达耶夫,更理解不了托马斯- 曼----这位伟大的德国流亡作家在1945年的一次讲话中称:德国人对纳粹暴×负有一定的整体责任。他认为德国人是人类的耻辱;认为完全是由于外部力量的作用,德国才得以摆脱整个的腐朽。背后是×革的血污,但那一个中国人有如此深刻的反省?中国人需要集体反省。象我们要求日本人的那样。“自己人杀自己人”的罪恶与“外国人杀中国人”的罪恶是一样的,让我们恢复这一基本常识。“国家”的“自我批评”是国家尊严最深刻的表现方式,至少它比一味否定它国要道德得多。理解这点并不需要太多的想象力,只有一点儿责任感和常识并讲点道理就足够了。
2 、“国家被尊重”,是“国家尊严”的“现代表现形式”。“国家被尊重”有两个前提,一是“国家”参与国际业务,二是负责任地参与国际事务,即“国家”要履行国际条约和国际法同时为国际人道主义精神而战。当代“国际主义”精神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合作的而不是闭关自守的;人道关怀的而非主权自私的;和平导向的而非炫耀武力的。一个现代国家赢得他国的尊重仅仅依靠“主权不可侵犯”这条中世纪的主权原则是不行的,它必须表现出一种“人类责任感”。这个道理非常简单,我想正如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不配受到真诚而广泛的尊重一样,不关心他人的人也不会受到普遍的关心。一个国格低下的主权、既不自尊又无国际责任感,反而经常强行要求国际尊重,这只能是自取其辱,徒然引人发笑而已。我们曾坚定地支持南非黑人反种族隔离争取人權的运动,并激烈抨击种族主义政权的反人类罪行,这为中国赢得了南非人民永远的尊重,真正维护了“国家尊严”。对南非人民正义事业的关怀绝不是“干涉南非的内政”。它充分显示了东方古国对人类命运的古道热肠和对人类大家庭的道义承担。
3 、最后,“国家尊严”必须是“国家自尊”和“国家被尊重的统一”,即这个国家的内政和外交所奉行的政策其精神必须是一致的,否则必然表现为伪善,从而严重损害国家的尊严。比如,一个国家对外反对强权,主张世界格局的多极化,对以战争和暴力来解决国际争端持强烈的反对意见;那么,它的内政就必须同样反对强权政治,同样主张国内的多元化,在解决国内事务中尤其应该反对采取暴力手段。
道德诚实是最基本的尊严意识。“个人的胜利”(托夫勒)是常识的胜利。
原载“思想的境界”网站,
http://lyg19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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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诺比乌斯 于 2006-6-18 12: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