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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企业家不等于发放特权

尊重企业家不等于发放特权

昨日《南方周末》报道了一桩希奇事:漳州市教育局招生政策规定,自2006年起,凡是经市政府办审核公布的2005年度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

  据介绍,此政策是根据漳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统一要求制定的。”今年3月6日,漳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规定民营企业家子女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时,可享受加20分的优惠政策,此外,还为50家企业办理公务车辆通行证,两年内可以在该市各收费站免费通行等等。

  无疑,民营企业老板是财富的创造者。政府作为秩序维护者与公共产品提供者,对创造者的尊重就在于维护可以激发和保障创造者赖以创造的秩序。然而,上述政策的出台,显然是把财富多寡当作了公共教育的出发点,有违社会公平,突破了政府为公众服务的决策底线。

  “纳税300万中考加20分”,尽管并非出自民营企业家的本意,但是,它难免会人一种类似封建社会“捐官”一样的错误印象,仿佛民营企业家纳税不是为了尽一个公民的本分,而是为了给孩子“捐分”。不难看出,这项加分政策的出台,不仅意味着对未受到“特权式尊重”的家长的轻视,对于那些参与考试、且无“大老板”父母的孩子们来说,同样是一种轻视。

  更重要的,教育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政府分配公共资源的基本标准是公平。一个人在公共领域受到尊重,并不是因为他从其他人那里挤占多少,而在于他为这个社会创造了多少。但是,纳税大户在向社会多交税的同时,也已经获得了比常人更多的回报,一些企业家因为创造财富受到社会的尊重,甚至获得类似“杰出企业家”的荣誉称号。除此之外,他不应该特别地从公共资源中再得到更多。其实因为纳税多为孩子中考多加了20分,从而挤占了其他学生的入学机会,是不会得到社会的尊重的。对于当地政府来说,将公共资源赠与私人,实则是一种“剜肉补疮”式的庸医政治,其所损害的,永远是社会的肌体。

  无疑,教育平等是社会平等的基础、社会进步的阶梯。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都明确规定公民在入学、升学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当然,我们并不否认部分加分制度的积极意义,如给少数民族加分,政府考虑到少数民族地区大多数经济落后,教育不发达,教育质量不高,通过加分制度实现教育平等。尽管人们对三好生的加分心存疑虑,但是至少这是考生自己在竞争,然而,漳州的这一规定所代表的却是另一种竞争———为人父母者对权力的影响力的竞争。

  不过,这种并不符合程序正义与社会秩序伦理的所谓“尊重”,可能并不会给企业家们带来真正的荣耀与归属感。因为,任何通过不正义程序所获得的“尊重”,同样可能通过这种不正义程序被拿走。

  很久以来,一种被称为“仇富”的心态弥久不散。其矛头所指,大多或是一些富人的财产“取之无道”,或是为富不仁,恃强凌弱,丧失了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一些地方政府给富人的某些“特权”,也在为这种“仇富”心态推波助澜。建立和谐社会,这是要警惕和防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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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考,来自福建漳州市芗城中学的王全考了336分,其中政治科目为“C”,物理为不及格“D”,但他依然有可能跨入漳州市第一中学――当地最好的学校。而按照漳州一中公布的录取分数线,“正取为404分,择校也要达到了377分”。同龄人梁世福的考分和王全属于同一档次,他只能进入一所三流中学。迥然不同的命运缘自于漳州市教育局招生政策。相关政策规定,自2006年起,凡是经市政府办审核公布的2005年度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报道中说,给王全带来好运的是他有一个好爸爸,他爸爸是一个大公司的董事长。(人民网)

  以前只听说过少数民族的子女在参加中考时享受加分的待遇,而从来没有听说企业纳税大户的领导子女也在考试中享受这种待遇。这明明是一种变相的不公平,却被有些领导认为是“顺理成章”,我觉得特权和财富造成的后果不仅是受教育的不公,而且会让一种变相的特权社会病滋生蔓延,对社会造成的后果是不容忽视的。企业纳税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该交纳多少税额,国家有相关的法规和政策,难道是地方政府随意地定制和收缴的吗?以纳税的多少来“肯定”企业领导人的成绩,并以纳税的多少来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这样就能说明地方政府有政绩了吗?我看未必!这和那些“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有什么两样?

  虽然公平不是绝对的,而且相对的,但是,我们为什么要搞这么多的条条框框让相对的公平也拒囿于其中呢?为什么普通人对这样的“不公”早已麻木到用一句不温不火的“人家有一个好老子”来认同呢?有谁又想过这个问题从深层次折射出的社会问题?难怪会有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的具有自贬意味的无奈嘲讽!

  古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说,看来,权力确实是个好东西,不仅能给自己带来仕途上的飞黄腾达,而且还能给七大姑八大姨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有了权力,财源就会滚滚而来,呵呵,权力和财富真有魅力啊!怪不得那么多人为了一丁点的权力就愿意“粉身碎骨浑不怕”,怪不得那么多人为了拥有一定数额的财富而成为“硕鼠”!光环映照下的权力和财富放射着“耀眼”的光芒,为那么一些人铺就了一条“坦途”,你说,权力和财富的魅力还不够大吗?你说,这一切仅用“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就可以释然的么?

  和谐的社会需要的是相对公平的社会大环境,不需要特权作用下的财富分化造成的人的尊严的不公。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把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用来滥用!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 .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说:“腐化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财富的交换”。我愿意我们的社会不会因权力和财富的不正当交易成为主流而让我们的生活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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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刚看了这则报道,感觉很可笑,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学好数理化还不如有个好爸爸?~
握住你的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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