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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黎以之间能否实现真正的和平

新闻分析:黎以之间能否实现真正的和平

综合报道:联合国安理会解决黎以冲突的决议草案———1701号决议所规定的停火时间——格林尼治时间14日凌晨5时(北京时间14日下午1时)已经过去,以色列和真主党均已停止互相攻击。以黎之间和平的曙光似乎已经显现,但以色列和真主党之间的战争真的会借此平息吗?这无疑是在停火时刻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首先回顾以下几则新闻,了解在停火时刻之前,以色列和真主党的所言所行。

       真主党愿意停火但不放弃抵抗权

         停火决议草案通过第二天,真主党总书记哈桑·纳斯鲁拉通过“灯塔”电视台发表讲话说,真主党愿意遵守任何联合国支持的停火协议,但如果以色列继续军事行动、不撤离黎巴嫩南部,真主党将继续抵抗。

         纳斯鲁拉说:“一旦有经过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斡旋达成的停火协议或是黎以政府间达成的停火协议,抵抗力量(真主党)将毫不犹豫地拥护。”

       针对决议的派兵计划,纳斯鲁拉说:“当黎巴嫩军队和联合国部队开始部署,抵抗力量将给予一切必需的合作和便利。”但他补充说,真主党有权抵抗任何留在黎巴嫩领土的以军军人。他说:“只要以军依然行动、保持地面进攻、仍然占领我们的土地,抵抗和战斗就是我们的天职,我们将保卫我们的土地、家园和人民。”

        以色列自认取得政治和军事优势

        8月12日,以色列总理奥尔默特召开安全内阁会议,投票表决安理会1701号决议,最终以24票赞成、0票反对、1人缺席的结果接受了联合国安理会的停火要求。

        奥尔默特告诉与会的内阁成员,他已与7月12日被真主党绑架的两名以军士兵的家人取得联系,他希望他们能顺利获释,但是安理会最终决议没有涉及放人的内容。以色列副总理佩雷斯则说,以色列必须从战争中吸取教训,“我认为,我们是以有利的形势退出战争的,不管是政治上还是军事上”。

        以色列攻势继续 真主党武装也不“示弱”

        以色列战机13日轰炸黎巴嫩北部、南部和东部靠近叙利亚边境的地区。拂晓未至,以军飞机就对北部哈勒巴镇一座大桥发起攻势,并轰炸东部贝卡谷地的阿里·纳赫里地区。还有一轮空袭的目标靠近东部沿海城市提拉。

        以军还扩大地面攻势,据以色列军方电台13日报道,以军进入黎巴嫩南部的地面部队已经将近3万人。

        另一方面,真主党武装也不“示弱”,12日首次击落一架以军直升机,造成5名以军士兵死亡,并在军事行动中打伤12名以军士兵。


        通过对上述新闻的回顾,结合以下分析人士的分析,相信读者对于黎以冲突是否能够真正平息会产生自己的认识。

        针对联合国安理会第1701号决议,分析家认为,由于协议文本中存有太多模糊不清、甚至相互矛盾的表述,协议只能带来短暂平静,下一场战争也许不可避免。

        首先,1701号决议文本分为两部分:“预备段落”和“执行段落”。

        《耶路撒冷邮报》13日发表题为《理论上不太糟》的分析文章说,就“预备段落”内容看,10项条款中,4条满足了以色列的要求,还有4条符合黎巴嫩政府要求,但对以色列也没有恶意,其余2条则属程序性表述。

        分析说,对以色列有利的是:将战争责任归咎于真主党袭击以色列;将停火概念不仅定义为结束目前冲突,更扩大为改变造成冲突的环境;明确要求无条件释放被俘以军士兵;还有就是表明停火目标是找到解决黎以冲突长期和永久性的方案的第9条。

        美联社认为,“预备段落”充分照顾了以色列,真主党恐怕不会彻底合作。真主党一直视与以色列的冲突为抵御外国侵略,它的释放囚徒和收回萨巴阿农场的诉求也得到了黎民众支持,如果就照“预备段落”表述执行,不仅停火难以真正实现,而且联黎部队也可能被视为占领者。

  其次,文本更核心的部分还是“执行段落”,它规定了各方应怎么做,但表述有欠清晰,不少问题要看双方如何理解。

        “执行段落”第1条仅要求以色列全面停止“进攻性”军事行动。《耶路撒冷邮报》的分析文章就反问说:“这是否意味着以色列可以派飞机去黎巴嫩上空攻击真主党准备发射或已经发射完毕的火箭装置呢?这不清楚,但有可能。”

        第2条规定以色列在黎政府军进入南部之后开始撤离,但以色列希望在联黎部队大规模进入后才撤,那么黎军进驻 与联黎部队进驻之间的时间差是否会产生问题?以色列认为黎政府军中至少一半人同情真主党,未必放心交出控制权。真主党则声称,只要以军在黎境内就不会停火。

        决议规定,除了黎政府,其他人不得在黎境内拥有武器和管理权。现在真主党就是黎政府执政联盟中的一部分,那么真主党拥有武装和管理武器进口是否合法呢?以色列电视2台评论员埃胡德·雅里就认为,决议提到,向黎巴嫩销售和提供武器装备必须由黎政府管理,这使以色列设想的武器禁运成为一纸空文。

       最后,“执行段落”最矛盾的地方为第11条和第12条,关于联黎部队如何执行使命。

        《耶路撒冷邮报》说,第11条基本可理解为,“只有在黎政府要求联黎部队在黎南部打击恐怖主义分子或阻止武器走私时,它才能行动”。但第12条又说,联黎部队能够在它部署的区域“采取所有必要行动”实现它的使命。由于真主党是黎政府中一部分,对联黎部队行动原则的分歧很可能引发黎巴嫩人对联黎部队的敌意。

        《耶路撒冷邮报》认为,对联黎部队的介入,真主党有三种不同选择:

一是“低调路线”——重建武装,但不越过联合国决议划定的非武装区界限;

二是“中间路线”——派出人员进入黎南部,发展地下组织,建立秘密军火库、地道和其他设施;

三是“高调路线”——派出武装人员公开进入黎南部,试探黎巴嫩政府军和联黎部队有什么反应。
                                                                                                                                                            
      (新华社)

[ 本帖最后由 诺比乌斯 于 2006-8-16 18:38 编辑 ]
传说有一种鸟,每天从城市的上空飞过,含沙射影似的望着这熙熙攘攘的人群,然后在这陌生的城市上空静静的盘旋,傍晚归巢,把人们所有的思念留在天空,最后归巢!我期望见到这种鸟,不为什么,只因为我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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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701号决议及其内容解读


  (一)冲突双方"全面停止敌对行为"

  真主党停止"所有袭击"

  以色列停止"所有进攻性军事行动

  解读:这跟8月5号的美法版本的停火协议一样,黎巴嫩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

  (二)以色列从黎巴嫩撤军

  解读:黎政府军和联合国维和部队开始部署的同时以色列撤军

  (三)黎南兵力部署

  联合国维和部队 1.5万人

  黎巴嫩政府军 1.5万人

  解读:联合国部队从2千人扩充到1万5千人,主要监督停火,协助黎政府军部署

  (四)从黎以边境到利塔尼河约30公里的地带,不能出现任何武装个人或组织(黎政府军和维和部队除外)

  (五)

  划定黎巴嫩国际边界(包括有争议地区在内)

  强调"无条件释放"两名被抓以色列士兵的必要性

  解读:原先"美法版本"和"黎巴嫩版本"的停火协议中的"释放囚犯"的要求都是停火的必要条件,但在1701决议中,释放囚犯只是要"强调其必要性"。
传说有一种鸟,每天从城市的上空飞过,含沙射影似的望着这熙熙攘攘的人群,然后在这陌生的城市上空静静的盘旋,傍晚归巢,把人们所有的思念留在天空,最后归巢!我期望见到这种鸟,不为什么,只因为我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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