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观海听涛站专用帐号管理办法
总则
一、为方便工大校内各单位、团体利用BBS加强与同学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开设校内单位专用帐号。本站的用户群体有切实的需要,可申请群体专用帐号。校内单位专用帐号和群体专用帐号统称专用帐号。
二、专用帐号代表使用该帐号单位、团体、集体或者用户群体。校内单位专用帐号申请对象面向工大大学校、院、系各个行政机关以及校内的各个学生组织、社团,采用专门申请、公告通过、专人管理的形式,本站将在专门的地方公布有效的校内单位专用帐号;群体专用帐号为适应用户群体的事务需要而开设,由群体负责人申请、管理、使用。
三、经过认证程序的专用帐号拥有除特别申明的之外的本站合格使用者享有的一切权利,同时其言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本站一切有效的管理办法。
四、本站保留在适当的时候停止某些或者全部专用帐号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权利的权力,并拥有必要时直接删除专用帐号的权力。
申请办法
五、申请校内单位专用帐号首先必须得到该单位、团体负责人的同意,给站务委员会信箱发信进行相关说明,并向站务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明或者核实途径,站务将在专用帐号审批时进行核实。申请群体专用帐号由站内用户群体负责人通过给站务委员会发信的方式向站务委员会申请。
六、校内单位专用帐号拼写须为本单位的汉语拼音或者英文名称的全称或者缩写。群体专用帐号的拼写须能反映出其使用群体的名称。
七、专用帐号的申请过程和个人帐号的申请过程一致。
八、校内单位专用账号注册填写要求:
a、真实姓名:填写单位名称
b、服务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联络电话
c、目前住址:填写单位办公所在地详细地址
d、连络电话:填写帐号使用管理人姓名、联络电话
e、出生年月:此项不作要求
群体专用帐号注册填写要求:
a、真实姓名:填写所代表的群体名称
b、服务单位:填写群体名称
c、目前住址:填写帐号管理人住址
d、连络电话:填写帐号管理人姓名、联络电话
e、出生年月:此项不作要求
九、站务对专用帐号注册时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任何不符,将直接删除帐号;如果确认无误后,将提交站务委员会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公告开设该专用帐号。
十、专用帐号正式通过后,必须在昵称、说明档以及签名档中表明身份。校内单位专用帐号在昵称中填写单位、团体的详细名称,说明档中必须写明所代表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群体专用帐号在昵称和说明档中填写所代表群体名称。
权利和义务
十一、专用帐号不能申请版主等一切站内职务。
十二、专用帐号公告通过后,代表该单位、团体或者群体,不得用于个人性质事务的处理;必须遵守本站的一切管理办法;必须严于自律,不得损害学校和所代表单位、团体或者群体的形象。对于违犯者,将按本管理办法第四条处理。
十三、校内专用帐号的代表单位、团体或者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更新注册资料中的相关项目,并及时通知站务,保证帐号资料的正确性。校内单位专用帐号代表的单位、团体实体消失,所使用的专用帐号将被注销;群体专用帐号在代表群体消失后将被注销。
十四、站务将对专用帐号进行不定期的审核,保证帐号被恰当的使用。如果出现资料不符、帐号被滥用情况,将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处理。
十五、对于被删除专用帐号的单位、团体或者群体,从删除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专用帐号。
其他
十六、其他未尽事项由站务会议决定,并公告于BBS站务专版后实施。
十七、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管理委员会,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
本管理办法经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BBS观海听涛站站务委员会
200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