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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 观海听涛站版主管理办法

BBS 观海听涛站版主管理办法

版主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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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版主的申请需至 BBS站务专版进行,申请文在一个月内有效,超过一个

月未获批准的申请,自动失效。

二、申请版主者必须是本站的合法用户,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1. 在个人资料中应更新为最近的个人资料,

如电话或者通讯地址有所更改,请在“居住地址”项中进行注明。

2. 帐号建立物理时间超过 3 个月,总上站时间大于 50 小时。

3. 申请版主前三个月内没有因违反站规受到封禁全站权限的处罚。

若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满足申请条件的第 2 条,请向版主管理站务说明

情况,经版主管理站务同意后方可申请版主。

请在发表于 BBS站务专版的申请文中阐明自我简介、申请动机、经营方

向及删文原则等(申请文填写不完全的申请将可能被视为无效申请,并

将不予受理)。

申请文格式可参考如下:

文章标题:

UserId 申请XXX版版主(副版主)

(其中 UserId为申请版主的IDXXX为版名)

文章内容:

1. 申请 中文标题:

2. 申请人 User ID

本人包括其他 ID 是否担任其他版的版主(如是,请列出):

申请版主的类型:正式版主 / 临时版主

3. 自我简介(申请动机):

4. 申请前六个月内该ID是否担任过本版版主,如担任过本版版主,

请注明起止时间:

5. 经营方向:

6. 删文原则:

7. 与该版其他版主的协调关系:

8. 是否支持并接受站务委员会的管理:是 /

三、站务审查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是否真实,对于不提供真实资料的ID将按照

帐号管理办法进行相关处理,同时申请自动失效。

四、申请时若该版已有版主,需征得现任所有版主的同意,并且请现任所有

版主在 BBS站务专版发文表示支持,支持文章请尽可能说明支持的理由。

其中,版主为BBS站务专版 或其他系统帐号的版面原则上不接受版主申请(

特殊情况除外)。

五、如果现任的某位版主在申请人递交申请后七天内对新版主的申请不发表

任何意见,不论该版主是否请假,站务在审核该版新版主的申请时有权

在不考虑该版主意见的情况下任命副版主;在申请人递交申请后,经站

务考查认为确有必要者,站务在审核该新版主的申请时有权不考虑原有

版主的意见。

六、站务在新版主申请提交审核后,对申请人进行为期不超过 3 天(特殊情

况除外)的考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适合作该版版主。同时申请人将可

能被要求进入版主培训课程(进入培训课程的申请人,若未能在一定时

间内取得合格证书,则将认定为申请失败);

经考查通过者将会由站务赋予其基本版主权限,在得到任命起三日内到

BBS站务专版报到后上任,否则取消版主权限。若由于特殊原因,

未能及时报到者,请亲自或委托他人向版主管理站务说明情况,经版主

管理站务同意方可进行缓期报到。

新版主上任后的第一个月为实习期,在此阶段由版主管理站务考查新版

主是否胜任版主职位。在此期间若违反站规或版主管理条例,经版主管

理站务讨论,认为其不适合继续担任版主,可撤销其版主职务。

七、站务对批准的任命在BBS站务专版公布版主任命结果。

版主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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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版的版主人数原则上为三个。正版主由第一个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

人担任,其余都是副版主,新任版主的排名位于原有版主之后,也可根

据情况,并征得该版其他版主的同意,对该版版主重新排序。

同一位用户(注意不是同一ID)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两个非内部版面的版

主,但

1.BBS站务专版 及其他系统账号不受此限;

2. 对于主题版面的附属版面,其主题版面版主出任的附属版面版

主,不占用此名额限制。

九、如果某版面出现暂时管理人手不足或其他特殊情况时,经在 BBS站务专版

申请及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根据需要任命临时版主暂行管理职

责,临时版主的权力和义务与正式版主相同。

临时版主的任期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如果版面出现版主空缺,则在正常

的版主申请任命条款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临时版主进行递补。

临时版主也可在任期内随时于 BBS站务专版提出申请转为正式版主,

其任期将从上任临时版主起计算。

十、对版面管理、精华区整理工作特别繁重,同时版主人数已满,且没有临

时版主的版面,可由现任所有版主联合在 BBS站务专版发文申请

增加一个版主(临时版主除外)名额,经站务委员会讨论认为确有必要

的情况下,可予以通过。

在对此类增加版主名额的申请进行讨论的同时,站务委员会将考察该版

面现有版主的工作情况。对于不适合继续担任版主的,将予以劝退乃至

免职。

十一、版主需留意BBS站务专版中有关版主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之事项的公告,并接受站务委员会的正常管理。

十二、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根据需要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

的文章或回答使用者的问题(特殊版面除外),版主有责任依据开版宗

旨宗旨确立并保持该版的风格和主题。

十三、版主应定期收集该版的精华文章以及相关的常问问题的解答,及时删除

涉及政治、有明显失据的言论、含不雅文字、严重偏离该版主题、人身

攻击、灌水以及其他违反本站有关规定的文章。

十四、若是版内有争吵,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如遇到讨论区内有用户互相

争执,已经明显失去理性,版主必须主动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协调争执,

维持讨论区内的正当言论。版主应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

十五、若是版上有蓄意灌水之情势,版主应主动出面劝阻,删除灌水的文章并

酌情进行后续处理。

十六、版主须在本站站规的基础上,根据该版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版的治版方针。

在治版方针中,可阐述该版的封禁原则、经营方向等内容。治版方针需

该版所有版主联名提交至 BBS站务专版,经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

将作为该版版规执行标准的一部分。未提交的治版方针不受站规保护,

视为无效。

十七、版主可对违反站规、版规和版面主旨的发文者进行封禁版面 发文 发文权的

处罚。封禁用户发文权时,需注意下列事项:

1. 版主封禁用户的发文权时,一定要说明合理的封禁原因和期限。

系统提供默认的封禁理由供选择,并已可以覆盖大多数的情况,

版主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采用;对于不能覆盖的情况,应写明与

站规、版规等一致的理由。

2. 版主可根据各版的实际情况,依据站规和相应的管理办法在制定

该版治版方针时阐明该版的封禁依据。此依据在治版方针经站务

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3. 版主最多可以给予用户封禁版面 发文 权力两周的处罚,但保留

根据站规和站务委员会发布的各项管理办法向站务委员会申请进

一步处罚的权力。

十八、 版主每个任期为六个月,每个学期开始在公布的日期内签到一次。如果

果版面分版或并版后继续留任版主,任期连续计算。临时版主在任内转

为正式版主的,任期从临时版主上任起计算。分版、合版时,留任的版

主任期的延续以前的一起计算。

十九、 版主的卸任与该学期的版主签到同期进行。任内表现良好的版主,可以

连任,但原则上连任不得超过一次,如果版主想申请第二次连任,则需

要在征得其他版主同意的情况下,向站务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站务委员

会进一步了解该版主表现后决定是否同意该版主连任。按照此法最多再

担任一个任期的版主。如果版主卸任后,该版没有版主,在两周内如果

没有其他用户申请该版版主,该卸任版主此时申请连任,如其既往工作

优秀,站务可以越格任命该版主,按照此法最多再担任一个任期的版主。

临时版主不受此限制。

二十、期满卸任的版主,隔一个任期(即六个月)以上,才可再次申请该版版

主。但是申请其他版面的版主时不受此限制。凡是已经担任过版主的用

户,其既往工作评定成为今后再次申请版主(同一个版或者其他版)的

依据,工作优秀者优先考虑。临时版主不受此限制。

二十一、版主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在一段时间内上站,可向负责版主管理的站

务请假,具体方法是在 BBS站务专版发文写明请假的时限和大致

原因。如果版主由于突发事件来不及请假,可委托他人以其他方式向负

责版主管理的站务代为请假。

二十二、在一个任期内,版主(含同时任两个版主职务者)最多可以累计请假四

周(站务委员会公告无需请假的时段除外),每次不得超过两周。若由

于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超过两周,或需要累计超过四周,请向负责版主

管理的站务说明情况,经其同意方可请假。

二十三、版主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愿继续担任版主职务,可申请辞职。版主辞

职时需提前在 BBS站务专版发表辞职文,注明辞职人ID,所担任

的职务,是否同时担任其它版的版主及其版名,是否同时辞其它版版主

职务等,并以站内文章发表于自己管理的版中。如果在站务批准辞职之

前,决定收回辞呈,请及时在 BBS站务专版发表相关的说明。版

主的辞职由负责版主管理的站务处理。

二十四、版主在没有期满的情况下辞职,若在一个任期(即六个月)以内重新申

请同一个版的版主,则申请成功后,该版主的任期从辞职前那次的上任

日期开始计算。若在一个任期(即六个月)以后再申请同一个版的版主,

则申请成功后,该版主的任期从新上任的日期开始计算。

二十五、版主卸任(期满或者辞职)时,可向站务推荐新任版主,被推荐者需发

表版主申请文,新版主的任命可将此推荐视为优先考虑的因素。

副版主卸任后,其他版主按照原有次序除去已卸任版主进行排序。正版

主卸任后,可推荐原有的副版主中的某一人担任正版主,如果没有被推

荐者,原有第二版主自动成为新任正版主。

二十六、站务人员可以协调版主对版面进行管理,并且有权在必要的时候直接介

入版面的管理。版主在线时,站务应尽量请版主进行处理,对于版主不

听劝告或其他必要的情况下,可由站务人员直接进行处理。

对于没有版主管理的版面,站务人员可主动承担起版主的职责;对于版

主长期不上站或不进行管理的版面,版主管理站务可酌情安排站务人员

进行管理,不必另行通知。非经双方沟通达成一致,版主不得擅自更改

站务介入版面的处理结果。

版主考评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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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负责版主管理的站务将对各版版主进行不定期考查,对版主的工作作出

评价。对于失职的版主进行警告乃至免职的处罚;对于工作成绩优异者

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优秀版主乃至荣誉帐号(具体细则参见相关管理办

法)。版主工作的评估将作为判定版主工作的依据,用于版主特殊权限

的申请,连任申请,以及会优先考虑其他版面版主的申请等情况。

二十八、版面如有蓄意灌水之势,版主不删除灌水文章,甚至参与灌水,视为失

职。

二十九、版主若没有按时签到,或者不按规定辞职而一走了之,视为严重失职。

十、如果版主未能很好地履行版主职责,整理版面,维持版面讨论秩序,整

理精华文章(维护精华区),视为失职。

三十一、如果版主连续一周不上站,或连续两周对版面、文摘区和精华区均未进

行整理,且没有请假(寒暑假除外),视为严重失职。

三十二、对于版主的明显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利用版主权限对用户开玩笑甚

至打击报复、使用不恰当的封禁理由对用户进行封禁,以及不服从站务

管理(包括擅自更改站务介入版面的处理结果)的行为,视为失职。

三十三、若版主涉及《帐号管理办法》或BBS站务专版 版公告不得为之的违规事项并

被封禁部分权限,一律视为严重失职。

三十四、版主不得将帐号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视为严重失职。

三十五、凡涉及失职的版主,版主管理站务可视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乃至免

职的处罚,其中一次严重警告计两次警告,并根据相关特殊权限的管理

办法进行相应处罚。如果版主在任期内累计受到三次警告,将视为严重

失职。

三十六、凡涉及严重失职的版主,经站务会议确认事情属实者,将免去该 ID

有的版主职务,取消其版主权限及其所有的特殊权限,并公告于

BBS站务专版。

三十七、如果用户认为版主不能胜任,可以参照本站弹劾版主的相关程序,对该

版主进行弹劾。

三十八、被免职的版主(包括其所有ID)在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该版版主。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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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本管理办法中的“版主”非经特别说明,均包括正版主和副版主,但部

分版面的版主BBS站务专版 及其他系统帐号等除外。

四十、 版主的任免由版主管理站务执行,特殊情况将另行说明。

四十一、如需对本管理办法进行补充或者修改,将公告于 BBS站务专版。

四十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本站站务委员会,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

充。本管理办法经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BBS观海听涛站站务委员会

2004-9-23

好多阿!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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