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会干部聘任制度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是全校研究生、本科学生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全校学生组织的最高机构。学生会成员均采用聘任制,凡达到要求并被录用的成员将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会颁发聘书。凡在任期内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工作不认真者可随时解聘。
一、主席团是校学生会的最高领导和协调机构,对校学生代表大会负责,任期与学生代表大会相同。主席团由五人组成,其中设主席一人,副主席四人。
二、校学生会下设的各部门是具体工作的执行机构,对校学生主席团负责,任期与学生会主席团相同。
三、各部门机构设置及编制安排由主席团制定草案,并提交学生会秘书长审批确定。
四、学生会干部实行聘任制。
主席团成员具体产生过程为:
(一)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各院(系)学生会在广泛征求党、政、团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各单位推荐以2人为限)。经组织考核,报校党委批准产生主席候选人。
(二) 校学生会主席,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间接选举的方式,由学代会常委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 校学生会副主席,在团委指导下,由校学生会主席根据主席团候选人提名确定,并经常委会等额选举产生。
各部部长人选具体产生过程为:
(一) 学生会部长候选人由校、院(系)学生会在广泛征求党、政、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推荐名额不限)。
(二) 校学生会部长,采用主席团面试候选人的方式产生。
(三) 校学生会部长级干部人选,由主管副主席提名,经主席团讨论决定部长候选人名单,报校团委批准产生部长级干部人选。
各部干事人选具体产生过程
(一) 干事人选由各部部长面试候选人后确定名单,并报主席团批准。
(二) 干事包括正式干事和预备干事。各部正式干事的数额一定(由主席团决定),预备干事的数额由部长决定。每位正式干事必须经过预备干事阶段,参考各部的具体情况作考查。
五、主席团及部长候选人资格:
主席团候选人资格:
(一) 主席团候选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
(二) 主席团候选人原则上必须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如因特殊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 主席团候选人必须是本校大二、大三全日制本科生。
(四) 主席团候选人学习成绩必须优秀,无不及格现象。
(五) 主席团候选人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无任何处分记录。
(六) 主席团候选人必须有丰富的学生会工作经验,要求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学生会部长(副)以上级学生干部。
部长候选人资格:
(一) 部长候选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
(二) 部长候选人面向全校同学,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三) 部长候选人学习成绩75分及以上,如因特殊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 部长候选人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无任何处分记录。
(五) 部长候选人有丰富学生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由于校学生会工作的特殊性,主席团及部长级干部一经选举进入校学生会后,不能继续在院系团委学生会和学代会常委会任职。
六、任免制度:
任何形式产生的学生会干部,均须试聘一个月,有上级组织根据其是否符合学生会干部的任职条件决定去留。对录用者发出正式录用通知,并对外公布,同时报有关部门备案。对非录用者应口头或书面通知。
每学期期末考核学生会干部一学期来的组织纪律及工作表现,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留任。主席团成员每半年要向常委会做述职报告,经常委会信任表决通过,方可继续任职。主席团成员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新的人选由主席团、秘书长提名,并报常委会表决通过。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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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校学生会 于 2008-1-11 08:4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