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高校事件的官方内部通报(转自校网公告)
关于某高校校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2007年12月24日晚,天津某高校校园内发生一起私家小轿车与自行车的刮蹭事故,因赔偿问题车主与骑车女同学发生口角,引发过路同学围观。在交警处理事故时,车主家属与另一名参与劝解的男同学发生争执、推搡。经劝阻无效,在民警欲将双方带离现场调解并调查取证过程中,该男同学不慎摔倒,随后被送往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此时,因传言引发不明真相同学的不满,造成大批学生聚集现场长达数小时。混乱中,肇事小轿车被掀翻并遭到损坏。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高工委及时通报信息,要求各高校把治理整顿校园交通管理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确保广大师生在校园的人身安全。为此,学校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公务车辆、教职工私家车辆和校园施工车辆要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进入校内要谨慎驾驶,减速慢行,服从管理;在校内一旦发生与学生有关的交通事故,要坚持以维护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学校。
2.严格控制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校外车辆需换证或登记;校外车辆严禁进入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进校服务车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3、广大师生要关心、理解和支持学校的交通管理工作,也希望大家提出更多改善校园交通状况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0八年一月二日
[ 本帖最后由 水兽ERIC 于 2008-1-2 12: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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